欢迎进入壹选知识产权
咨询热线:400-8718-680

快速查询

商标名称:
保护商品:
联系电话:
买卖商标
商标申请
成功案例分享返回上一页
玉雪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理由书
来源:壹选知识产权发布时间:2026-07-30 09:14


申请商标:

类   别:第32类

申请号:第82400584号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TMZC82400584BHTZ01

指定商品:3201啤酒;

3202可乐,无酒精饮料,果汁,植物饮料,水(饮料),汽水,能量饮料,豆类饮料;

3203制作饮料用无酒精配料;

 

评审请求  

申请人陈沾羽于2024年12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玉雪”商标在第32类商品上的注册申请,2025年3月10日收到贵局发文编号TMZC82400584BHTZ01《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30976505号、第58922086号。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事实与理由

 

一、经过申请人的市场走访和网络检索等途径了解,贵局驳回申请商标时所引证北京新元上工养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第30类“茶;冰茶;茶饮料;绿茶;红茶”商品上已注册的第30976505号引证商标和引证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2类:“啤酒;茶味非酒精饮料;果汁;苏打水;水(饮料);蔬菜汁(饮料);无酒精饮料;水果制茶味软饮料;豆类饮料;制作饮料用无酒精配料”商品上已注册第58922086号引证商标在核定商品上并未在市场上进行公开使用,申请人通过市场走访以及互联网检索都没有查询到上述三个引证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认定上述三个引证商标为闲置商标,已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规定,针对上述第30976505号引证商标、第58922086号引证商标提出了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


申请人认为,贵局引证的第30976505号“金玉雪”引证商标、第58922086号“玉雪深泉”引证商标因长期的闲置未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引证商标正在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评审中,商标权利状态待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恢复审查程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5)项:“审查、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的规定,恳请贵局暂缓审查申请商标复审请求,等待针对引证第30976505号“金玉雪”引证商标、第58922086号“玉雪深泉”引证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结果确定后,再进行评审,核准申请商标“玉雪”指定商品在第32类上注册。

复审决定



金信诚壹选
咨询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