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金信诚国际
咨询热线:010-65420923

快速查询

商标名称:
保护商品:
联系电话:
买卖商标
商标申请
成功案例分享返回上一页
金信诚:“润宝启智”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分析
来源:金信诚国际发布时间:2024-06-27 15:03

申请商标: 

类别:第41

申请号:第68767550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TMZC68767550BFBH01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北京金恩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注册期满未续展,但自期满之日起未满一年的第9657645号“宝润”商标近似。

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委托北京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核准第68767550号申请商标“润宝启智”在第41类上的注册。

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应当准予注册,主要复审理由如下:

引证商标北京金恩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注册期满未续展,但自期满之日起未满一年的第9657645号“宝润”商标的专用权期限是20121128日至20221127日,该商标已于20221127日期满,但并未续展,丧失商标专用权,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商评委裁定如下:



金信诚金信诚
咨询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 微信
版权所有:金信诚国际
ICP备案号:蒙ICP备2024019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