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乐清市亿莱铜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181号(浙江泰欣电器有限公司内)
申请商标:
类 别:第09类
申请 号:第51665181号
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TMZC51665181BFBH01
指定商品:绝缘铜线,电阻材料,电线圈,电连接器,电开关,电线连接物,电缆连接器,圆插头连接器,电子电路连接器,电源连接器
基本案情
申请人乐清市亿莱铜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了“亿莱铜业 YILAI COPPER及图”商标在第09类上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绝缘铜线,电阻材料,电线圈,电连接器,电开关,电线连接物,电缆连接器,圆插头连接器,电子电路连接器,电源连接器”商品上。2021年04月22日,收到贵局发文编号为TMZC51665181BFBH01号《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局决定:
一、初步审定在第9类:“电阻材料”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
二、驳回在第9类:“绝缘铜线,电线圈,电连接器,电开关,电线连接物,电缆连接器,圆插头连接器,电子电路连接器,电源连接器”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英文部分与吴章锚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3656401号“亿代”商标近似。(见第1591/1603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图形部分与济南圣通电力线缆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473961号“圣宇”商标近似。(见第747/759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图形部分与山东益桓电器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0389407号“益桓”商标近似。(见第1551/1563期《商标公告》)
事实与理由
1、申请商标“亿莱铜业YILAI COPPER及图”作为申请人精心设计的独创商标,与贵局引证第23656401号“亿代”商标、第1473961号“圣宇”商标以及第20389407号“益桓”商标主要识别部分不同,整体上尚可区分,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具备显著性,并便于识别,与三枚引证商标不应判为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精心设计的图文组合商标,该商标自提交注册申请之后,一直在积极使用中,在实际使用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并未造成市场上的混淆,该商标经过积极的使用,在本行业已有一定知名度,应当准予注册。
商标对比如下:
商评委裁定:
笔者认为
一般而言,对比商标之间是否近似,应当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角度出发,既要对商标主要识别部分进行对比,也要对商标整体进行对比,如果整体给人印象相近,主要识别部分进行对比后亦相近,那判定为近似商标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仅对局部要素或者是非核心要素比较,完全忽略商标的整体对比的区别性,或者商标核心识别要素的区别性,仅凭局部的非核心要素内容判定商标间近似,则不符合商标审查与审理的标准,对于商标申请人而言,亦不公平!
申请商标作为独创图文组合商标,识别核心明确,与引证商标之间并不近似,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且申请人对申请商标进行了积极的宣传使用,经使用已有一定影响,不会与两枚引证商标之间造成消费者混淆,理应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