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赤峰百路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物流园区中昊物流园区7号-1厅
被异议人:任思付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大张楼镇任二村209号
异议商标:第39类“百路源”,注册号:“31409252”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份异议人联系到我,告诉我说想要把他的品牌保护一下,我看到异议人信息,是一个物流公司,他的品牌和企业字号是一样的。在商标检索过程中我发现在先有一个个人申请的商标和异议人要保护的品牌一致,而且正在公告期中。那么百路源公司是否使用现有品牌,就要面临两个问题,一、如果使用,就侵犯了在先权利人的权利,必须通过异议对在先权利人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掉在先商标,使其无效。二、放弃现在品牌,重新做自己的品牌,及时保护。
在沟通过程中我了解到百路源公司成立于2009年。在2009年开始异议人就一直在做物流行业,所涉及的运输范围基本在周边城市。品牌很早就使用了,只是一直没有保护,现在有了保护的意识,却发现有人早他一步申请了,很是郁闷,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争取一下他的这个权利,不想失去这个品牌。
我告诉孙总(百路源公司法人),现在在先商标在公告期内,而且他是在先权利人和相关利益人,是有权对先在商标提出异议的。同时我又担心物流行业提供使用证据比较难,很难有完整的使用证据。我把需要提供的使用证据和孙总说了一下,看看他能准备哪些证据。
经过两天的准备,孙总给我提供了近几年的使用证据,我在看证据的时候可以感受到异议人在准备证据过程中的细心。把每年每月的单独做了文件夹发给我。
说一下使用证据:证据1:2012年企业审计报告;
证据2:2013年企业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
证据3:2013年《货物运输合同》;
证据4:2014年《货物运输合同》及发票;
证据5:2016年《货物运输合同》及发票;
证据6:2017年《货物运输合同》;
证据8:2018年《货物运输合同》;
证据9:2014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的货物托运单;
证据10:异议人办公场所照片材料;
经过专业律师的撰写,在以上证据的信息中,增加了在先商号权和近10年的使用过程中围绕百路源产生的商品化权益。同时在10年的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被异议人有可能知晓“百路源”品牌。
裁定: